为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,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“禁黄、禁赌、禁毒”,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和能力,切实提高防电信网络诈骗、防性侵、防校园欺凌的意识,自觉树立“自尊、自爱、自强”的健康良好心态,近日,瑞安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、市普法办开展2025年春季“开学法治、心理第一课”暨“三禁三防三自”教育活动。
活动邀请到律师、法治副校长等专业讲师,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,提高法律认知度,增强自我保护与心理调适能力。本次活动共走进10所学校,惠及在校师生1350余人。
毓蒙中学
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木天力律师以法学家博登海默的名言“法律让人类学会驾驭自己”为引,带领学生初探法律之门。通过“一提到法律,你会想到什么”的开放式提问,学生从“法官、律师、法条”等具象概念逐步深入,思考法律体系的本质。在“律师为何要为‘坏人’辩护”的讨论中,木律师以使命担当、无罪推定、人性宽容三个维度阐释法治精神。围绕“校园暴力处罚”“学生使用DeepSeek利弊”等辩题,木律师引导学生体验“说服的艺术”。激烈交锋中,学生感悟“真理越辩越明”的深意。讲座尾声,木律师以“亲情、友情、师生情”为纽带,诠释法律的人文关怀。
塘下镇第二中学
浙江晓敏律师事务所张飞华律师结合青少年的特点,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案例,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、交通安全、民事责任、刑事责任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,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此次活动形式新颖,内容丰富,通过知识讲座和现场互动,学生们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,还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,也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梅屿学校
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民革瑞安市第一支部主委、瑞安市政协委员黄银龙律师以“何谓法律”为切入点,结合生活实例阐释法律的内涵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,黄律师详细解读了《刑法》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,并结合典型案例,剖析青少年高发犯罪类型,并提醒学生们要树立正确三观,遵守法律规范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,遇事要寻求师长帮助。讲座尾声,黄律师以“人生是单程旅行,没有彩排”寄语学生珍惜青春、敬畏法律。现场学生纷纷表示,案例触目惊心,法律知识实用,今后将自觉规范言行,争做守法公民。
平阳坑镇学校
浙江司策律师事务所章宇波律师详细阐释“三禁三防三自”的核心内涵,结合真实案例,揭露传销的“拉人头”“骗取入门费”等套路,并强调“无论名称多酷炫,本质都是传销”;针对学生群体高发的网络诈骗,章律师重点剖析了“假冒公检法”“冒充熟人”“杀猪盘”“刷单”“校园贷”及“游戏诈骗”等六大骗术,提醒学生牢记警方提示的“六个一律”和“八个凡是”,做到“不轻信、不转账、不透露”,并通过真实案例敲响警钟。针对校园欺凌,章律师解析了欺凌者、被欺凌者及旁观者的不同角色与危害,指出“旁观者的沉默可能助长暴力”,并提出应对策略:被欺凌者需保持冷静、留存证据并及时求助;旁观者应勇于发声,不做“帮凶”;欺凌者则需明白“耍酷的代价”。
汀田第三中学
浙江联冠律师事务所的林型警律师以真实案例为引,为90余名八年级学生讲授“法治心理第一课”。“游戏账号被骗走能报警吗?”“朋友圈骂人算侵权吗?”面对学生提问,林律师结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剖析网络社交、校园安全中的法律红线。他特别指出:“法律不仅是惩罚恶行的铁规,更是保护善意的护盾。”许多学生在讲座后坦言:“原以为法律离我们很远,现在发现它像手机里的‘安全模式’,关键时刻能‘一键防护’。”林律师建议学生建立“法律风险预判”意识:从谨慎签署校园贷合同到保护个人隐私信息,法治素养应成为青春成长的必修课。